![]() ![]() ![]() ![]() ![]() ![]() ![]() ![]() ![]() |
索引号: | 00432464-3-47-02_H/2017-1221004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7年12月21日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梅家埠街道 | 文 号: |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移风易俗,结合开发区实际,在全区开展惠民殡葬工作。
一、实施对象
在开发区内死亡,在市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实施移风易俗、丧事简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除基本殡仪服务费用:
1、具有开发区户籍的居民;
2、尚未在开发区户口登记的婴儿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
3、在开发区救助管理机构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
4、驻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
5、驻开发区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市户籍的学生;
6、开发区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
7、其他特殊对象,需要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由区民政局审批。
二、惠民项目
免费提供遗体接运(普通车)、存放(3天)、火化(生态环保炉)、骨灰寄存(免费)、骨灰盒(普通)、公益性公墓安葬等6项殡葬服务项目。
(一)遗体接运。限使用普通接尸车辆接运遗体,免费金额不超过330元。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市殡仪馆遗体接运收费标准,芝麻墩街道辖区需320元,梅家埠街道和朝阳街道辖区需330元。使用豪华车辆的,只按照普通车辆标准免费,超出部分由丧户承担。
(二)遗体火化。遗体火化用装尸袋26元,消毒费40元,防尘垫71元,使用生态环保炉火化遗体费用600元,免费金额总计不超过737元。
(三)骨灰盒。限普通骨灰盒,免费金额不超过100元。
(四)遗体存放。限免费冷冻存放3天,免费金额不超过432元。
(五)骨灰寄存。限骨灰免费寄存1年,免费金额不超过65元。
(六)公益性公墓安葬。限开发区公益性公墓,采用卧碑葬、鲜花葬、草坪葬、骨灰纪念堂等安葬方式。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前的过渡期间,选择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原则上按照标准安葬在公墓林。
三、办理程序
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火化后,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凭村(居)委会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以及殡仪馆的火化证明,经村居(社区)初审后,向所在街道民政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亡者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亡者为在开发区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亡者为驻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其他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街道在收到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一周内完成审核,并填写《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结算清册》(以下简称《费用结算清册》)一式两份,附《申请表》送至区民政局复核后由街道予以兑现。
四、此政策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