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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家埠街道关于核定2017--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

索引号: 00432464-3-47-02_H/2018-0120007 公开目录: 统计信息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5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梅家埠街道 文 号:  

梅家埠街道办事处

关于核定2017--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

各办公室、工作区、有关单位、村居、有关部门:

为确保街道2017-2018年度小麦核定面积按时、准确完成,依照临沂农委、开发区农林畜牧机械局、财政局《关于核定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要求,参照《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7-2018年度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切实抓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各工作区、村居、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准确完成分区域、分农户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一)搞好宣传发动

通过召开小麦面积核实专题会议,利用村级宣传工具搞好培训和广泛宣传,让各村居干部和广大种粮农民了解和掌握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政策、责任主体和工作程序,尤其要让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小麦面积自报告时间、核定范围、折实方法、公示程序,以及对自报告出现不实应承担的责任。倡导广大农民诚信自报,引导广大农民加强对村级面积核定工作的群众监督,确保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的准确性、有效性。

(二)明确责任主体

要按照工作区为第一责任主体、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下同)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书,把核实、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工作区书记和村居支部书记(主任)为小麦直补面积核定的终身责任人,对签字上报的统计数字终身负责,出现问题,责任人终身负责。
    (三)进一步提高核实准确性。种粮面积基本确定后,村居、工作区要认真分析种粮面积的上报情况,重点分析排查面积增减的原因,并层层报告。今年省厅在优化现行申报核实程序基础上,继续采用卫星遥感测量办法,同步核查各市、开发区、街道小麦种植面积。依照开发区要求,各村居上报小麦种植面积超出卫星遥感部分,所需补贴资金自行负担。

对上报小麦种植面积疑似有问题的村,街道将委托测绘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利用GPS等先进设备和技术,适时、独立、有针对性地开展小麦种植面积实地测量,重点掌握每个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数据,切实做到“有据可查”,从源头上解决虚报面积问题。
  二、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原则和范围
  (一)核定原则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要遵循诚信、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 2018年1月15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各工作区、村居可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企业闲置地块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3、50亩以上种粮大户的申报要求。种植面积在50亩(含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村集体登记上报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把关。一是土地租赁合同符合要求,种粮大户与农户(土地承包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须使用乡镇农业(经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合同,经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审查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由乡镇农业(经管)部门审核备案。二是提供与当年度种粮面积相适应的土地流转费用支出凭证及购买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原始发票或收据。
  三、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街道汇总、公示、确定、上报,开发区汇总上报。
  (一)农民据实自报告折实面积。农民(小麦种植所有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村(居)委会自报小麦种植面积,小麦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8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结合本村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村委会严格核实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办法,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上年度群众信访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村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逐户认真严格丈量核实。

村委会核实、上报工作于2018年1月23日前完成。纸质版、电子版同时上报,纸质版表格要求工作区书记、包村干部、村居负责人、村记账员签字确认并加盖村居公章。(电子表格可以到街道财政所复制)
  (三)严格执行两级公示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工作区,由工作区组织包村干部到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在街道办事处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街道农业办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各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明细要在公开栏公示,街道将予以严格审计。
    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为5天,村级公示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时间为1月18-2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会同该村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村居于2018年1月23日前将汇总统计数据上报街道农业办,过时不再予以统计,造成的后果由村居自负。  

四、健全保障措施,严肃核定工作纪律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各工作区、村居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切实保证整个核定工作顺利开展。
  (一)突出抓好重点和薄弱环节,健全核定工作帮包责任制。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各工作区要落实包村干部包村包户办法,加强对村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切实做到核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面积核实、公示、核定、汇总上报等各个工作环节措施得力、程序严密,手续规范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各工作区书记、包村干部要做到全过程指导,街道纪委、农业办、财政所将组织派出督导组,采用明查暗访等形式,认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后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各环节、各层次的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负责,折实自报告截止日前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种植面积或者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
  村居主要干部必须对本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负全责。未及时全面组织农民自报,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公示期内农民对未纳入的报告面积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认真核实或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村居主要干部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时限的,要追究工作区书记和村居书记(主任)的责任。
  街道农业办负责小麦种植面积等信息采集、核查、公示、整理工作,财政所负责收集、分析、统计、系统录入工作。凡小麦种植面积等补贴信息出现身份证号重复、无山东户籍、补贴对象已故等情况,由财政、农业、纪委三部门共同落实。同时,山东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系统已实现了与公安户籍系统、金融系统联网,并已纳入省纪委科技防腐系统监控范围和审计署济南特派办重点审计范围,严防骗补行为。
  (三)高度重视补贴信访工作。各工作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小麦面积核定信访工作管理,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加强沟通,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设立公开电话并确保畅通。二是切实解决问题。要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的,合理、合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凡涉及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千方百计解决,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信访人。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加强沟通解释,主动帮助信访人联系有关部门并予以解决,避免越级上访。  

(四)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近年来,个别村居干部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借用没有种植小麦村民的户头,特别是借用近亲属或其他关系亲近村民的户头,无中生有、虚增多报、直接套取;个别村干部汇总上报的总种植面积虽然真实,但实际上却将其他村民的种植面积缩水减少,移花接木、化零为整,私自将多出部分计算在自己或近亲属的户头,以此冒领直补款;有的村干部以欠缴村里水费、承包费等为借口,对一些小麦种植户表示不予上报种植面积,无法给予补贴,私下却虚立户头汇总上报,偷梁换柱、掩人耳目,趁机侵吞。街道各工作区、村居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以及村集体代领补贴、用补贴抵顶各种欠款等违规违纪行为。今年街道将加大监督检查及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小麦种植面积核实、补贴发放问责机制,加强与纪委、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移交虚报面积、套取补贴等案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监督举报电话:0539-88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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