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泰皮草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万张高档毛皮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17年10月15日,建设单位山东恒泰皮草制品有限公司组织了“山东恒泰皮草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万张高档毛皮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环评单位和监理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郯城县环境监测站,环保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济南灵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会议特邀5名专家,验收会成立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介绍、验收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等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
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恒泰皮草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主要进行裘皮加工和销售。山东恒泰皮草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张高档皮毛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办事处沂河路99号。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建设依托2012年备案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通过增加2个生产班次,通过技改提升年加工1000万张毛皮。项目经过浸水、削匀、脱脂、浸酸、鞣制、染色、烘干、铲软、转鼓、干洗、烫毛等工序加工成为成品皮张。
年产1000万张高档皮毛技改项目于2016年9月开工,2017年5月全部竣工,竣工后至9月份进行调试运行,从项目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6万元。环评报告书于2016年6月由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临沂市环保局于2016年8月12日以临环发〔2016〕134号文对环评报告予以批复。项目监理工作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实施监理并出具了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及监理总结报告。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由山东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并通过审核备案,备案编号371361-2017-018-L。验收监测工作由郯城县环境监测站完成并出具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建设和环评批复符合性
本项目工程建设与环评批复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含铬废水(铬复鞣工序、染色工序)和普通废水(浸水工序、脱脂工序、浸酸工序、鞣制工序、地面冲洗水及水喷淋塔排水等)两大类。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总磷、总铬、六价铬等。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600m3/d。染色废水与铬复鞣废水分别“絮凝沉淀”后一并入厂内预处理设施,采用“还原装置”+“絮凝沉淀”方式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出水再与普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曝气调节池混合调节,然后再依次经过“UASB+接触氧化+二沉池+芬顿”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排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经深度处理后达标排入解白河,由黄白排水沟,最终汇入沭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锅炉燃烧废气、烘干废气、铲软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沼气和恶臭。
1、锅炉废气。锅炉燃天然气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2、烘干废气。皮张烘干在封闭的烘干室内进行,烘干工序主要产生水蒸气和少量臭气,烘干废气采用风机从烘干室引出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
3、铲软废气。铲软产生的含尘废气经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4、恶臭废气。通过密闭产生恶臭的区域控制污水处理站恶臭扩散,项目产生的沼气和恶臭一并经引风机(风量约为8000m3/h)引至水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转鼓废气、踢皮油废气、等均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干洗废气:项目干洗采用全封闭式四氯乙烯干洗机,干洗机带有四氯乙烯回收系统,在机器烘干风道的出口装有活性炭吸附系统,用来吸附排除气体中的四氯乙烯,活性炭吸附后在干洗结束后打开干洗机门时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以机械噪声及空气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包括削匀机、铲软机、踢皮机、风机、水泵等。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技改项目采取防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弃物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其他均得到有效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编制了项目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厂区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生产装置区、化学品库、危废库设置了围堰及导排沟。雨水、污水排放口设截止设施,固废堆放场采取了防风吹雨淋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和铬复鞣及貂皮加黑场地内采用明沟收集废水,车间外采用管道进行铺设;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管道采用PVC专用管道铺设。
(六)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度
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制订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对全厂的各项环保工作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三、验收监测结果
郯城县环境监测站完成并出具的《山东恒泰皮草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张高档毛皮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郯环监(验)字〔2017〕第101901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检测结果
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污染物中CODcr排放浓度为288mg/L,处理效率为80%;氨氮排放浓度为32.5mg/L,处理效率为86%;SS排放浓度为52mg/L,处理效率为77%;总磷排放浓度为0.068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为0.144mg/L;总铬、六价铬排放浓度未检出,均能够满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6-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 - 2010)表1中A等级标准。
项目预处理设施出口总铬、六价铬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062mg/L、0.024mg/L,根据水量及排放浓度,总铬的处理效率为99.85%。项目预处理设施能够对铬进行有效的处理。
厂内地下水监控井监测因子总铬及六价铬均未检出,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III类标准要求。
2、废气监测结果
有组织排放废气锅炉外排废气中烟尘折算浓度为5.20mg/m3,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3)表2标准,废气中SO2排放浓度未检出,NOx折算浓度为91.5mg/m3,意见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标准,同时,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3)第2号修改单标准要求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第四时段标准限值。烘干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4,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污水处理站废气,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03(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铲软废气经粉尘排放浓度为9.2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第四时段标准限值。
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最大值为0.472mg/m3,最大差值为0.247mg/m3;无组织排放的VOCs浓度最大值1.81mg/m3;无组织排放的四氯乙烯浓度未检出,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9(无量纲),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昼、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7.9dB(A)、47.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污染物SO2排放量为0.091t/a,NOx排放量为1.03t/a,能够满足环评批复中“项目SO2、NOx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36t/a、6.38t/a以内”的要求;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CODcr、氨氮量分别为8.58t/a、0.052t/a。满足环评批复的“项目CODcr、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5.87t/a、1.59t/a”的要求。
5、公众参与:
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本工程满意度较高,工程试生产期间没有对周围群众生活和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四、验收结论
“山东恒泰皮草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万张高档毛皮技改项目”遵守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等资料齐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编制备案。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项目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五、建议
1、完善报告编制依据,核实、细化项目平面布置图,细化排气筒的位置,分析项目与环评工程建设内容的符合性,明确有无重大变更。
2、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截流阀设置,确保事故废水导排管网的联通,补充事故废水导排流向图;明确事故废水处理方式。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置,减少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完善各环保措施运行台账和危废台账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有效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完善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职责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完善监测计划要求;规范污染源排放、事故水池标示、标志。
5、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验 收 组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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